平时给朋友打传呼时,有些朋友的呼机服务费到期了,寻呼台小姐就会说:“对不起,机主因欠费已被停机。”日前,北京一名律师告诉记者,寻呼台此说已构成对机主的名誉侵权。
这名律师认为,机主向寻呼台交了服务费后,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在一定期限内的合同关系。当服务期满后,机主不再续交服务费,则视为双方的合同关系自动解除。寻呼台不能说“机主因欠费已被停机”,因为机主并不欠寻呼台任何费用,如果寻呼台这样说,事实上已经是在诬蔑或者说是诋毁机主的名誉。该律师质疑说,如果有生意人由此名誉受损,被生意场上的伙伴怀疑资金不足,一笔生意因此泡汤,寻呼台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?
这位律师说,希望寻呼台能尽快改正这种侵犯广大机主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(《北京晚报》2001.3.12)